医疗反腐大幕拉开!被罚120万医械经销商行贿被

 新闻资讯     |      2024-01-13 22:13

  医疗反腐大幕拉开!被罚120万医械经销商行贿被查!1月10日,北京市监局公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其中包括某医疗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被举报。经查,该公司支付医院肺移植科宣传视频的制作费用2.4万元,属于变相商业贿赂,被罚款1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该医疗器械销售公司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但是因为属于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就给予了高达120万元的处罚,这一处罚力度无疑给所有医械经销商敲响警钟!

  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是医疗腐败整治的重点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负责人在《法治日报》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二)时表示,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对行贿行为决不能纵容,行贿不禁,受贿不止。

  据新华社报道,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修正案共计七处修改,其中四条涉及惩治行贿犯罪,三条涉及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医疗领域行贿被列入从重处罚情形。

  此次修改明确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将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修改为:“对犯行贿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9年9月3日,《健康时报》刊发的“10年3113起医药贿赂案”一文中提出,在3113件医药领域的行贿、受贿案中,医药器械企业高管、经理、销售人员等行贿者多以案件“证人”出现,未见其受惩处、处罚。

  而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二)的修改,行贿者入刑且重罚,将全面改变整个医药购销生态体系,对医疗行贿者个人产生重大影响。

  1月8日,中纪委发布文章《奋力谱写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回顾2023年全国反腐工作,在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领域,着力消除基层腐败现象,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该文章展望2024年的反腐工作时,要求对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

  1月8日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讲话公布。讲话明确提出:反腐败工作决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清理风险隐患。

  和金融、基建工程等腐败高发领域并称列举,这是中国医药反腐败工作此前从未提到过的高度,尤其是中纪委反腐强调,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无疑将严查医疗医疗行贿推向了新高度。

  除了移送司法、纪律处分、定刑罚款等,针对医疗器械行贿者,多省也相继建立行贿人“黑名单”数据库,并严格实施市场禁入。

  这场医疗反腐战役已经开始进入第三阶段,从医疗机构逐步向医药企业,甚至是医疗领域行贿个体转移。所以,不论是械企、经销商,还是药械代表,都必须绷紧医疗反腐这根弦,千万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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